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是国家世界一流心理学科建设单位,唯一一个心理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单位。心理学部建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发展心理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心理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心理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等。在教育部学科排名中,心理学科连续排名全国第一;"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 进入 ESI 世界前1%。在QS发布的2026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科排名世界第58位。

学部发展的定位是:以建设世界一流心理学学科和多学科交叉的世界一流脑科学为目标,以心理和学习问题为导向,以国际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两翼,产出一批国际一流的研究成果和响应国家急需的应用产品,为北京师范大学建成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做出突出贡献。
学部应用心理专业博士立足于为国家培养掌握应用心理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和学界前沿理论进展,对行业内特定问题有深入理解和高水平解决办法,能够从理论高度对问题发生与解决机制进行充分阐释,并能够采用丰富的科学手段解决问题的应用心理专家型实践人才。共开设工业与组织心理、学生心理健康、临床与咨询心理三个专业方向。
一、招生方向及招生计划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生人数 | 外语语种 | 备注 |
| 682 心理学部(应用心理博士) | 40人左右 |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 ||
| 045400 应用心理 | ||||
| 03 临床与咨询心理 | 暂未定 | 1101英语 |
二、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4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报考03临床与咨询心理方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具有3年心理健康领域全职工作经验、500小时心理咨询经验且持续接受督导。鼓励心理学、医学、教育学专业背景者报考。
(2)至少具有1年心理健康领域全职工作经验、100小时心理咨询经验且持续接受督导,并且具备临床与咨询领域应用研究经验,要求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或发表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鼓励心理学、医学、教育学专业背景者报考。
三、报名办法
2026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四、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12月2日前(北京时间,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心理学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与研究方向、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学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学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需按以上要求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5)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专家须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职务的实践专家);
(6)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填写,内容包括个人学术与应用研究经历、学术兴趣、实践成果、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
(7)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者国际会议、高水平国内会议的收录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等(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复印件),以及其他能体现科研能力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按照上方“二、申请条件”中相应要求提供论文、科研项目证明。
(8)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与心理学应用相关,能体现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案例、研究报告、专利、版权课程、项目设计、社会服务等),实践竞赛类获奖,以及创新、创业项目证明(拥有或授权拥有心理学相关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考生本人、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
(9)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研究基础、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字数8000-15000字);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11)在相关专业方向领域工作年限与实践经验的证明。在职证明必须注明入职年月、职务(务必说明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工作内容)、职称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心理咨询时长证明(包括受训期间的实习咨询时长,由受训单位提供;执业后的咨询时长,由各执业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受督时长证明(区分个体受督和团体受督),督导师手写签名;
(12)其他材料。报考03临床与咨询心理方向,如有心理咨询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如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等),心理咨询专业培训证明等,可一并提供。如已修读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心理咨询过程与方法、心理咨询伦理、心理统计学4门课程或同等内容的课程,可提供证明文件(如成绩单、课程结业证明、培训证明等),同等内容的课程还需提供课程大纲。
特别提醒:
(1)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
(2)请自备档案袋,并在封面用醒目、较大字体注明“应用心理专博报名、姓名、报考方向”等信息;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4)纸质材料建议用EMS或顺丰快递(勿用同城快递)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参照下方“七、联系方式”;
(5)提交纸质材料后,请及时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是否缺项等情况;
(6)所有纸质材料恕不退还。
2.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日16:00报名截止前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以压缩包方式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电子版(PDF格式,按纸质版材料顺序编号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并在压缩包中将电子版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
文件夹1命名为“材料1”:包含纸质版材料(1)-(5)、(11)对应的电子版材料
文件夹2命名为“材料2”:包含纸质版材料(2)、(6)-(12)对应的电子版材料
初审选拔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相一致且完整有效。未按时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者,不予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五、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1.初审选拔
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心理学部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评审内容包含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
初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方向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将于2026年2月中旬前在心理学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心理学部官网公布。
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复试考核满分值为300分,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笔试满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值为200分。内容主要涉及学术素养、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专业笔试按方向进行(含外语笔试、专业综合),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综合面试按方向分组进行(含外语口试、专业综合),由各复试考核小组专家考核评判,取平均分为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专业笔试加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复试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及格)和综合面试成绩(120分及以上为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心理学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录取办法
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学院将依据最终总成绩,分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学制学费
学制4年,学费暂未定,以北京市审批结果为准。
八、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心理学部提出申诉,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心理学部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