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在职人员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人数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20人。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5.具有5年(含)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6.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我校一个志愿。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12月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进入初审环节),按要求向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含注意事项的第一页无需打印)。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同时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无则不提供。
(6)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填写,内容须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须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最多3项,如无则不提供。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相关案例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最多3项,如无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须装订成册;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④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不得使用同城快递;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请见“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是否收到请于12月底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日16:00报名截止前,在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号):
(1)个人自述;
(2)研究计划书;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无需单独上传摘要);
(4)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无则不提供);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无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②初选拔将以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电子版材料为准,务必正确上传;未提交电子版材料者,不予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③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1-3)、个人自述在报名系统中有分别上传的路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三类放入压缩文件包上传。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招生简章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二)初审选拔
成立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综合素质。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6年3月左右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7日。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将于2026年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布名单中通知。
考试科目如下:
| 专业领域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其中有一题为外语能力考查 |
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名单将于2026年4月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将于2026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在笔试合格名单中通知。
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分专业领域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培养方式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修业年限: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
培养方式:包括课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社会调查。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培养地点在北京。
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由教育学部统筹安排,在前两年暑期及第一年国庆、元旦小长假采用短期集中授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在论文选题和写作阶段实行导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确定。
补充说明: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且考核达到要求,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